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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法治理念,大力落实法治宣传工作,加强人民群众对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8月15日,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联合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罗白法庭到崇左市江州区白头叶猴景区开展生态日宣传系列活动,以法治力量夯实生态保护屏障。
在罗白乡的街道上,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与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自己家里种的树木被人偷了,这该如何是好?”“附近有个石场在采集石头,那个灰尘经常飘到我种的果树上,这导致我自己种的果树很受影响,这该怎么办啊?”干警们面对前来咨询法律难题的群众,干警耐心倾听并把专业难懂的法律术语转换为通俗易懂的语言,一一向咨询群众回应他们的“急难愁盼”难题,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的“绿水青山”。
随后干警们来到景区,实地参观了白头叶猴的生态环境,耐心听取景区工作人员对白头叶猴的生态习性、生存现状及其重要的生态价值的讲解介绍,进一步对环境资源审判的使命担当、工作举措、专业特点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图中为白头叶猴
为呼吁人民群众主动积极成为生态环境的参与者和监督者,助推生态文明建设走深走实,干警利用景区吸引游客聚众观景的特点,热情地向来往的群众发放精心编印的宣传普法手册,并主动转变司法理念,通过借用“零距离”感受的生态环境,结合当地实际,讲解有关滥伐(盗伐)林木、非法猎捕、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的典型案例,切实让群众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严重法律后果,形成“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共识。
本次活动,切实引导人民群众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下一步,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更加创新、多元化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建设持续取得新成效,努力打造江州生态“绿”色品牌,让绿色发展成为高质量发展最鲜明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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